湖南衡陽市人民政府原秘書長陳樹生破壞選舉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冷水江市人民檢察院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4日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12月,在衡陽市召開的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差額選舉湖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的過程中,時任中共衡陽市蒸湘區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的被告人陳樹生為謀取競爭優勢,確保自己當選湖南省人大代表,在參加衡陽市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新老人大主任聯誼會和衡陽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部分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繫會之際,利用職務之便,動用公款,以賄賂手段妨礙市人大代表在選舉省人大代表過程中自由行使選舉權,情節嚴重。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樹生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應以破壞選舉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期宣判。據瞭解,衡陽破壞選舉案其他已經起訴到法院的案件近期也將在各指定管轄法院陸續開庭審判。據新華社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昨公審將擇期宣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b40lbvmm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